| 标题 | 地产延期交房怎么办 |
| 内容 | 律师解析:您在购买新房期间发现了房屋延期交付的问题,尽早向开发商提出了相关催告。然而经过整整三个月的等待,开发商仍未按期履行交房义务,此时您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措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当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或买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时,若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即三个月)内仍然无法实现履约,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申请解除此份商品房购买合同。当然,若您与卖方之间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况,则需依约执行。此外,如果法律对此无具体规定,亦或是双方均未就本事项做出特别约定,那经过对方催告之后,行使解除权的适当期限便应设定为三个月。如果对方并未进行催告,那么解除权便从您知道或应该知道解除事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一年之内必须行使;而逾期不使用的话,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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