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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关于具体赔偿事宜,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友好磋商达成共识。当涉及到诸如医疗过程中胎儿无法存活等特殊案例时,若经确认医方及医务人员在此过程中有过失,那么医疗机构将自责并对受害方作出相应赔偿。反之,若医方及医务人员在此事件中无任何不当行为,则医疗机构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您诉诸现实状况与有关法条,详尽了解并确定有关事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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